我們現在住的房子是先生公司附近的公寓,是物業管理的出租社區(雖然管理不佳...),
這裡的公寓跟台灣的不同,基本上一間一棟,但每棟的牆是緊連著,坪數也比一般美國房子稍小,

現在的租約是今年五月到期,本來是計劃今年年初左右買房子,在租約到期前能搬出去,

但後來想想,現在這離先生的公司很近,如果要搬到休士頓附近的話,先生通勤時間會變很長,
所以買房的計劃暫緩,不過我們還是想去看看這裡的房子,先作功課。
 
前一陣子到休士頓附近的一個新建案看樣品屋,每一間建設公司都有一些已經蓋好的房子可以參觀,
如果有自己的喜好也可以選預售屋,依自己的喜好設計細節,再請建設公司蓋,看完之後,覺得美國人的喜好真的跟台灣人差很多啊,美國房子都一定有院子,他們喜歡院子愈大愈好,我們則希望愈小愈好,因為美國規定屋主要定時修整草坪,否則還會有罰單,所以要不就是自己除草,不然就是花錢請人來除,反正就是麻煩。
 
 
另外,美國人喜歡開放式廚房,對我們這種常常開伙大炒或滷肉的台灣人來說,開放式廚房的油煙就是一場災難,而且美國房子都會舖一整層樓的地毯,這種地毯是沒辦法掀起來清洗的,不管是如何的髒都不能局部更換,經年累月下來我猜地毯裡應該髒得不得了,這些都是我們在意的點,但如果這些都改掉的話,可能會影響未來脫手時的價格,跟美國人要買你房子的意願。
 
看完之後覺得如果真的要買肯定在很多地方要妥協,這是沒辦法的事。不過,德州房價跟台北比起來仍然是佛心許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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乓乓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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